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未来,是我们国家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阶段,吸烟对他们的危害远大于成年人,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近期,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在教育整顿中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征集线索和摸排暗访,发现辖区内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周边商户在落实烟草售卖相关规定上存在严重问题:一是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证的黑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二是校园周边100米范围的禁烟区内仍然存在商贩偷售烟草行为;三是部分商家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志。如何保护校园一方净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空间,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
为从源头上让青少年学生远离烟草危害,5月27日,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座谈会,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烟草局南城区直属分局公开送达关于整治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行为的检察建议书。两家单位当场表态将尽快研究制定整顿方案,携手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烟草局南城区直属分局组织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禁烟活动联合执法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级媒体、郑州市教育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会。会上,三家单位通报管城回族区部分学校周边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的情况,并宣布于即日起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查处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的商贩,重拳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售烟乱象。
发布会后,管城区检察院未检办干警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烟草局南城区直属分局工作人员一道,驱车前往郑州嵩阳中学、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外国语学校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前期暗访摸排掌握的情况,在未检办干警的指引下,执法工作人员对存在违规售烟行为的部分商家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在售烟草制品,并予以收缴。在执法同时,工作人员向商户送达《致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商户告知书》,要求其依法、规范经营,在醒目处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警示标志。未检干警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商户对在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的相关规定了解不多,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危害认识不足,便现场开展法治宣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条款向商户进行了宣传和解读。
校园周边控烟、禁烟工作任重而道远,最大程度减少烟草对未成年人的荼毒,是新时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推进学校周边“禁售烟保护圈”建设,除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外,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也应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共同为维护校园周边的健康环境、为青年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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