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区与拥挤人群
徐峥扮演的律师潘肖因为替贩鹰的黑老大辩护开罪而意外卷入了贩鹰者的圈套,不知自己被设计成搬运鹰隼的工具而开车驶入了无人区陷入厮杀。“无人区”象征着一个蛮荒地带,法律就像岩石一样被风沙砥砺成砂砾,就像水分一样被贪婪焦灼的欲望蒸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有了江湖就有了规则。“无人区”的江湖,有追名逐利的新锐律师,故意杀人、非法猎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冷血鹰贩,拐卖妇女儿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的黑店老板,谎话连篇的舞女。导演虚构了一个法律规则失灵的“无人区”,在“无人区”里弱肉强食成了规则。
当潘肖作为抵押权人,开着装着鹰隼的车辆在无人区关卡前,再遇遇难警察的战友的时候,作为庭审胜利者的他春风得意。当律师得意地对卡车司机说:“我要让你知道这一口痰有多贵”,“时间成本你晓得”而无人理睬,双方陷入报复和反报的时候,只是“无人区”法律规则失灵的开始。
以至于作为一名律师,在一场交通肇事意外后,他想到自己的名利,没有选择报警,并产生了故意杀人焚尸灭迹的想法。一个谙熟法律的法律职业人在“无人区”做出这样的选择,正是因为他认为“无人区”是个法律的蛮荒地带,就如同黑老大问他是否相信自己时,他那句职业的回答:“那不是我的业务范围”,因为他深知胜者并不总是正义的一方。当徐峥得意面对警察的战友“我要不是警察,我揍死你。——可惜你是”;当自己屡屡遭遇到追杀后,警察重复他那句“那是线索不是证据”的讽刺;当黑油站的老板说“不是你把他放出来,某某就不会死”的怨言,包括潘肖不得不开始思考“我们要的正义”放纵了邪恶时怎么办。
“无人区”奉行的是动物的逻辑,电影使我想起了法学家富勒提出的法律虚拟案例“洞穴奇案”,电影中虚构的“无人区”距离虚拟案例假想的自然状态相去很远,只是一个公力救济相对迟缓和滞后的地带。大家在网上热烈讨论这部被再三推迟上映的影片原本的结局,可是无论哪种结局,都让法律人思索。电影的开篇盗猎者得以开罪使故事得以展开,虽然只是艺术的布局,但面对诱惑刚直不阿的警察,以及转变后舍生取义的律师都仍让人惋惜不已,因为无罪辩护“放虎归山”的正义代价成为了潘多拉的盒子,夺去了一连串人,甚至是辩护人的生命。在“无人区”中陷入厮杀,错误不在于成功的辩护,而在于证据的收集和庭审的质证。虽然清楚艺术虚构和真实生活的距离,但不自觉还是会思考“无人区”原始生存法则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空旷的“无人区”也是这样。拥挤人群中,有时我们会为了法律漏洞而自喜和庆幸,会凭借文明规则而有恃无恐,有时我们会希望摆脱规则向往自由,但在“无人区”我们会那么迫切地希望“人的规则”奏效。“城市”人群摩肩接踵追名逐利,玩转秩序规则就可以胜出。“无人区”人迹稀少鸟为食亡,只有暴力和以暴制暴才能生存。贪婪在荒芜的“无人区”被放大,这时驾驶在“无人区”那种自由畅快变成了恐惧,我们似乎从来没有这么迫切地需求过文明规则,从未这么需求法律立即奏效。也许被拐卖的舞女就不会继续被拘禁,也许便捷的通讯和服务使得故事不会如此曲折,乌泱泱的人群不会让“恶”被放大到极致而显得那么惊悚。围绕着那只鹰,夺利的人群在无人区的追逐厮杀,显得那么拥挤。
文明规则放纵了鹰贩使得故事得以发生,而文明规则有时无法及时有效地惩治邪恶,“无人区”一方面暴露了文明规则的无力,一方面又凸显了我们对文明规则强烈的需求。法律,就是这样的东西。作为司法者,“无人区”诉说出了我们的强大和弱小,“无人区”并非没有法律,愿天平和利刃守望着“无人区”和拥挤人群。
作者:贺姣 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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