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武媚娘传奇》的复播,网上出现了一系列利用其画面进行剪辑、配音后制作的“恶搞”短片,如《大头娘娘与小头皇上》《武大头传奇》等。与《大头娘娘与小头皇上》相关的版权风险并非首次出现,最早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同样问题始于九年前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虽然当时由于陈凯歌的撤诉而不了了之,但这些“恶搞”短片是否构成侵权依然成为不少人关注的问题。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袁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利用公众对一些热门大片的熟悉而将其进行个性化的剪辑、重新编写台词进行配音或者干脆让其他演员穿上同样的服装重新演绎剧情,已经成为网络人气短剧的常见形式,除《大头娘娘与小头皇上》外,同样成为网友恶搞热门的影视剧还包括《新白娘子传奇》《上海滩》《西游记》《甄嬛传》《帝国的毁灭》等。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荣认为,上述对他人作品的恶搞改编,在学理上被冠名“戏仿”(Parody),是一种始自古希腊时代的古老文学和艺术形式,以知名作品、驰名商标、公众人物等为模仿对象,模仿者借助各种文学或艺术的表现形式,对模仿对象进行讽刺、嘲弄、讥笑,以达到其对模仿对象所表现出的滑稽、可笑甚至荒谬之处的批判和评论。他说:“从广义上,戏仿、讽刺也可视为对作品的一种评论性行为。”
袁博认为,著作权法第22条第(二)项关于“适当引用”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戏仿”并不构成“适当引用”。“适当引用”最基本的要件之一,就是作品被引用时,被引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换言之,如果在介绍、评论或者说明之中,画面适量间隔出现或者一闪而过,则不构成侵权;相反,如果画面不是起到配合介绍、评论或者说明的辅助性作用,而是构成新作品的主体部分甚至吸引观众眼球的主要来源,就难以认为其构成“适当引用”。而对于“戏仿”这种使用形式而言,主要通过对原作品进行模仿以达到嘲讽效果,其特殊的创作方法就决定了其需要以“模仿”的方式使用原作品中大量内容甚至是核心内容——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中80%直接引用《无极》——使受众想起原作品表达的立场、观点和思想感情,从而达到对原作品的嘲讽效果。因此,引用的数量决定了将“戏仿”扩大解释为“适当引用”,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那么,“戏仿”构成“合理使用”吗?
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负有将相关国际协议中相关的“三步检验法”落实于本国的国际义务。所谓“三步检验法”,其核心体现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中:“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因此,王志荣认为,虽然“戏仿”并不构成“适当引用”,但并不意味着其不构成“合理使用”。
袁博也认为,按照“三步检验法”的标准,一般意义上的“戏仿”(不包括对作者本人或者作品的正常批评范围之外的人身攻击),并不会“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这是因为:
第一,“滑稽使用”的确会对他人造成损害,但这种“损害”不是“不合理”的。事实上,“合理使用”制度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公共利益而限缩著作权人的利益,立法者根据损害的程度划定了范围,将一些典型的可以容忍的行为纳入豁免范围,而将法定行为模式之外的行为定为侵权。随着“戏仿”作品的传播,的确可能减少对原作的需求,因为它使得原作成为人们嘲笑的一个对象,即使如此,这种结果也是原作作者必须容忍的范围,因为正当的对文艺作品的批评,属于公民的最为重要的宪法权利。“戏仿”通过对他人作品的模仿达到讽刺、批评的目的,否决了控制读者思维倾向的作品的威权,具有一定的政治、社会功能,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必要基础,因而属于一种公共善品。
第二,判断“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在于是否产生了商业竞争意义上的“替代作用”。那么,“滑稽使用”会和原作本身形成竞争关系吗?答案是否定的。显然,对有限的若干影视画面的欣赏,难以取代对整体影视剧的真实观赏体验,正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不能代替《无极》,《大头娘娘与小头皇帝》也不能代替《武媚娘传奇》一样。“戏仿”所产生的作品虽然大量使用了原作的片段,但却在表达形式、意义或传达的信息等方面进行了重新编排和剪辑,因此与原作相比具有了实质性的新颖性,具备了独立构成新作品的基础。因此,从本质上说,“戏仿”虽未规定在立法中,却属于“合理受用”的一种。
王志荣特别指出,事实上,很多国家都将“戏仿”作为著作权侵权的豁免条件。例如,德国著作权法第12条第2款之规定,允许戏仿者对原作的使用,《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则明确规定:“作品发表之后,作者不得禁止,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戏仿、讽刺模仿及漫画。”
“戏仿”是“恶搞”的一种,它是对影视作品庸俗化的批判与反庸俗的进谏,是希望影视创作人员自有一种底线可以坚守。犀利的“恶搞”,其实是真正在乎艺术作品的现实与未来,总比所有人都背转身的漠视要好上千百倍。从“馒头”到“大头”,本来都可以是一次又一次我们冲破思维禁锢的契机,只可惜,我们很可能再一次与这样的契机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