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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gczzb  来源: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6-27 17:52:39  浏览 人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市委提级第二巡察组对管城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日,市委提级第二巡察组向管城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实。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党组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安排本院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成立我院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对接协调、整改落实、文字材料、信访线索、督导检查等5个工作组,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召开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市委专项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院党组就巡察反馈工作进行研究,确定所有反馈问题的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我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三是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特邀请市院领导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同志列席。院党组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一月一通报,3月份在《2024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违纪违法情况分析报告》中予以通报并上报市院,4月份以《检务督察通报》形式,对整改推进情况迟报部门进行点名通报。

(二)党组书记王晗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就本院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全院上下要坚定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好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主动担任我院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我院巡察整改工作,与每位党组成员谈心交流,研究整改思路举措,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月牵头推进一次巡察整改情况。二是向党组和全院干警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等相关文件,牵头制定我院《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以专项巡察着力提高我院管党治检工作质量。三是组织院党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个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与从严治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完成有难度的问题提级解决,一把手直接牵头推进,对责任部门加强指导,坚决交出一份高质量“政治答卷”。 

(三)截止5月30日,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需长期坚持30个;制定整改措施106条,完成整改措施106条,完成率100%;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巡察整改过程中,落实区政法委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整治7次,结合整改实际印发我院《2024年七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制定我院“亲清管检”工作实施方案》等专项实施方案7个,提醒谈话2人,建立完善制度15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署推动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有欠缺。包括4个问题12项整改任务。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指示精神不到位。

1)学习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我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8次,在每周一的党组会上,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作为学习内容在党组会上由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不断夯实班子成员对党忠诚根基,持续提高政治“三力”。二是召开主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晗和班子成员每人围绕一个主题轮流领学,同时班子成员们根据学习内容并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研讨,谈思想认识,说个人感悟,谋工作开展,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已于4月8日党组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讲话进行学习,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积极开展研讨,确保会议精神在我院落实落地。

2)组织学习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我院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在全院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破解“政治建设不强、业务能力不精、规范管理不实、队伍建设不优”等问题,以强有力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以高质效检察管理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党建责任,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实名签到,并对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完整准确记录支部学习记录。三是院党组一直把理论学习当成政治责任、工作需要来抓。结合实际,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我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要点,并要求中心组成员严格执行。每次学习,全体成员都能按要求开展讨论,撰写学习笔记,2024年我院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集中研讨4次,学习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级党委领导同志关于主题教育和巡视工作的相关讲话、典型案例、上级检察机关重要讲话精神、我院《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资料汇编》,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院中心组学习一直与党组“第一议题”相结合,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

3)学习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直工委每月关于“4+X”党员活动日学习主题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双促,切实将学习入脑入心。开展反映党员愿望、贴近群众需求、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党员活动日,截至目前,我院1个支部外出开展“弘扬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党日活动;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每月在党员大会上对《条例》进行研讨;每名支部书记讲1次党纪方面的党课。二是结合我院“七件实事”要求,在4月中旬举办了2024年度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暨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会上组织党务干部进行了党的理论测试,参加测试22人,其中薄弱问题在党员干部对于“4+X党员活动日”中的4和X分别指什么内容不清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机关党委制定了《关于扎实做好“4+X党员活动日”工作的通知》,对此内容作出规定。三是在党组会以及第一季度意识形态联席会议上全文传达了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习强国”学习规范的通知》,引导干警正确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理论学习。我院创新常态化学习教育形式,每周一下发支部常态化学习计划表,今年以来,共组织学习16次,每周就学习情况开展研讨。官微发布《每日E学》,开展“云课堂”,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网络培训班等。

2.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不够。

4)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于3月4日召开党组会,对2024年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对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专项提级巡察整改工作精神进行传达,向各党支部下发《市委提级巡察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反馈意见》和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意见会上的讲话。王晗检察长要求全体干警要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建设成果,持续抓创新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制定实施方案,抓实学习教育,筑牢纪律意识。二是院党组召开专题班子会,明确我院今年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形成我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我院《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和《2024年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三是成立我院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组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召开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市委专项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宣读我院《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院党组对《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事项内容一月一推进,4月份整改率为82.86%,5月底整改率为100%。王晗检察长要求以专项巡察着力提高我院管党治检工作质量,制定我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以高质效检察管理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成效。

5)督促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023年顽瘴痼疾整治实施方案中未按照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的两项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未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检视内容的问题,全面落实会前征求意见机制,确保能够接收到最大范围的意见和建议,与开展的工作不漏项、不脱节。我院2024年常态化顽瘴痼疾整治方案中,明确要求要将顽瘴痼疾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剖析内容,我院将严格执行方案内容,确保落实到位。针对整治项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我院在“持续深化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疾整治”工作中,创新了社区矫正监督新方式,制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民营企业经营者外出管理办法(试行)》,打破以往单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对全区司法所多角度、多方式开展为期四个月社区矫正集中巡回检察,纳入2024年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二是2024年落实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中,根据2024年省院顽瘴痼疾实施方案,我院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和全市检察机关存在的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信力的“老大难”问题,坚持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8个相关责任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梳理了排查整治重点,总牵头政治部检务督察组严格把关后,印发了我院《2024年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三是2024年方案正式出台后,下发各部门进行学习,并督促8个相关责任部门扎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落实了“三个规定”承诺制度,构建有问必录、应录尽录、科学甄别、常态化核查倒查、责任追究等全链条工作机制;制定了我院《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整改方案》,梳理任务清单工作台账,坚决防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发生;对我院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组织开展大数据排查,已开展了甄别、查核、处理等相关工作。

6)激发干警自查自纠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我院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违规参股借贷自查填报工作。为确保此次违规办企业摸排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我院将查询的登记机关扩大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根据检察人员自查填报信息,到管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全面核查,通过河南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人员任职情况。目前,我院已建立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任职情况台账,未发现检察干警本人在河南省内开展经营性活动,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未发现从事清单所列禁业范围。二是制定我院2024年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确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以案促改各项工作明确分工,开展警示教育。院各部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对以案促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干警集中观看一次《一严到底 一刻不停》警示教育纪录片,并将上级院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汇编等学习文件纳入各支部每周常态化学习计划,由支部组织学习研讨,以案明纪,发挥典型案例反面典型的作用,增强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威慑力。三是在各支部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对各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培训,明晰支部纪检委员职责,就支部活动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严肃问责。加强机关纪委对支部的督察力度,建立周检查月小结制度,要求纪检委员对每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支部书记和机关纪委,纪检委员负责对各支部学习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再报送,保证支部教育学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3.对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现象监督不力。

7)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建立我院的通报和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规范我院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明确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通报移送管理部门为案件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管理部门为检务督察部门。办理案件的各相关业务部门是移送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移送事项和相关材料。检务督察部门负责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函和相关材料。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向同级组织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一般刑事犯罪案件人员名单台账、资料。二是巡察组已就该问题向我院下发《整改通知书》,我院立行立改,经排查,我院业务部门未按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并报送相关涉案人员材料,案件管理部门也未在接受部门报送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进行通报、移送案件。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严格落实巡察组建议,按照《规定》和《意见》要求,与上级院、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加强沟通,确保执行不走样,确有困难无法按时通报和移送的,要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留存书面情况说明。截至目前,我院已规范完成对近三年116件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三是党组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线索移送工作,从党性层面进行自我审视,就通报和线索移交工作进一步统一全院干警思想认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培训,建立台账,完善流程,对报送材料不完备、不及时的部门及人员严肃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今年以来,根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派驻纪检组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各部门紧密配合,深挖案件当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问题,聚焦五类整治重点,已向派驻纪检组移交一批问题。

8)对案件质量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至10月案卡填报与流程文书不一致的问题逐一核查整改,并严格规范2024年案卡填录工作。于3月随机抽取2024年1-2月办结的20起案件,对照案卡对起诉书质量开展重点评查。共发现存在各类问题6类。4月依托检察业务应用2.0系统及统计2.0系统,随机抽取上月检察官已办结案16件,对照案卡进行评查。二是我院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培训,采取多种样式帮助承办人正确理解案卡含义,提高案卡填录和文书制作要求。根据最高检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填录说明制作办案系统填录说明文档,根据省院审核要点制作培训ppt,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切实提高数据准确率。三是依据每月抽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制定了办案质效情况通报,促使承办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谨慎、严格规范。每月召开案件评查分析点评、数据质量通报会,员额检察官就问题案件逐一进行说明,以高质效管好每个案件督促员额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

9)案件办理尺度把握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集中业务部门干警召开专题会议,重申办案原则,学习危险驾驶案件最新的量刑标准,强调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要继续严抓办案质效,依法合规,坚持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在日常办案中,随机抽查干警对危险驾驶案件量刑标准的熟悉程度,确保对政策的准确把握。二是增加案件讨论质量,提高承办团队的能力素质,完善司法责任制追究制度和检察官考评体系,增强承办人责任心,确保每一个案件公平公正。开展实训大比拼,模拟类似案件的情景,各位公诉人现场给出处理结果,互相对比提出量刑情况,从根源上减少同类案件不同量刑的情形。三是依托检答网,组织部门干警集中学习经典案例及最新的办案信息,动态更新办案理念及思路。重点学习了《关于印发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

10)执法司法公开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为确保上级院贯彻执行落实落细、高质效推进全市和我院检察听证工作,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深入学习《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做到熟悉相关内容、文书及程序,尤其要落实到每位员额检察官,更好推动听证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并注重典型案例培育、挖掘。4月30日最高检发布《检察听证工作业务流程、案卡项目、工作文书与统计报表使用指引(2024年版)》,已在内网转发,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每名员额检察官都需知晓听证具体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对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相关案件信息的公开工作,在每年的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中公开发布案件数据和群众关心的重特大案件,重点做好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明确我院2024年度协作配合任务,将听证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入额院领导、每名检察官,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四大检察”全覆盖。根据省院通报文件要求,通报情节轻微不诉案件量与实际开展听证数量对比情况,进一步强调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三是要求各业务部门安排1名干警专门负责本部门听证工作,定期梳理、汇总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并督促办案检察官开展好检察听证工作,积极培育听证典型案例。通过微信群、内网系统转发最高检、省、市院听证典型案例,积极提升各部门听证质量,培训典型案例。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1)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我院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涉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印发红头文件,着力打造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党组会专题传达各类涉意识形态文件,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晗提醒各班子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各党组成员分别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发言。院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根据全院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改我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召开我院第一季度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暨分析研判会议,会上通报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涉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汇报本部门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结合部门工作对部门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汇报下步工作打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晨宁对第一季度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2)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党组书记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管阵地、带头把导向、带头强队伍,重要文稿带头审核把关;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统筹谋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履行职责,每季度对干警思想动态进行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为进一步提升新进人员综合素能,加快新人成长,3月29日上午,组织召开我院新进人员轮岗锻炼交流座谈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长城参加座谈,新进人员及业务导师20余人参会交流。二是根据区委及上级院要求,截至目前,已组织全院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各类排查5次。院党组结合对新调整后的办公用房进行督查的同时,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督促引导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根据《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了我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学习计划》,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晗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晨宁、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组长王芳任副组长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文字材料、警示教育、宣传报道、学习培训5个工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逐项开展工作,逐项落实到位,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从严治党治警责任扛的不实,司法为民理念树的不牢。主要包括3个问题9项整改任务。

1.党风廉政建设履职不到位。

13)对廉政风险点聚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研讨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并对应岗位职责修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业务部门就司法办案方面重点进行学习和完善,共收到修改意见10条。各部门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苗头性问题20个,制定防控措施38条。二是各部门针对近年来的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我院总结各部门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完善细化防控清单。其中,清单涉及刑事检察业务问题3类、民事检察业务问题2类、行政检察业务问题2类、司法办案共性问题6类。所涉问题全部进行了限期整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同时我院加大执行情况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廉洁从检防控的预警工作。三是院党组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分析研讨,截至目前,我院共发布《检务督察通报》4期,涉及节假日、党务、会风会纪、司法办案监督等方面,每期通报均下发各部门学习,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部门并要求限期整改。4个月,我院共填报“三个规定” 21件,其中涉及司法活动18件、项目安排1件。3月份,我院开展了线上案件评查,随机抽取员额检察官已办结案件20件,重点对起诉书质量进行评查,发现起诉书条文引用不够准确”和“起诉书漏写事项”两个问题,下发《检务督察通报》,并对业务部门提出督察建议,相关责任人已整改完毕。

14)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每名班子成员配备专门的谈心谈话记录本,每季度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听取了分管部门负责人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汇报,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开展理论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分管领导对部门工作作出点评,提出工作中存在不足,谈话对象作表态发言。二是修改完善我院《干警走访制度》,规定走访由院机关党委、工会牵头,青工委、检务督察及各支部根据走访内容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走访内容包括全面了解家庭情况、主动排忧解难、筑牢家庭廉政防线,通过向干警家属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宣传纪律要求,鼓励家属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参与干警业余生活的管理,当好“廉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培育清正廉洁家风。对家访中了解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监督和管理。三是我院制定了《“与廉同行”清廉机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各支部书记带领支委以走访座谈、微信、视频等形式走访本支部党员。组织干警的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对检察干警赠送廉洁亲情寄语,组织干警积极参评清廉主题书画、摄影展。今年以来,我院共廉政走访家庭12个、制作亲情寄语台卡29个、收到清廉主题书画、摄影作品16幅,并在我院党建园地、官网、官微和楼层文化阵地展出。

15)内部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综合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两部门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院规定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召开联席会议2次,会议指出,案件管理工作与检务督察工作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责任明晰、各司其职、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原则,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依法履职和司法办案公正;二要认真履职,完善衔接机制,检务督察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做好对各部门的日常监督;三要互相协作,强化内部监督,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督管理等专项检查时,主动邀请检务督察参与,形成司法办案监督合力。二是我院制定了《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推动高质效办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每月评查报告要抄送检务督察部门,检务督察人员要列席参加员额检察官讲评会。自方案发布以来,我院综合业务部门每月案件评查报告均抄送检务督察部门,检务督察专员经核查后,上报院党组,已对问题案件进行了通报,并责令相关承办人限期整改。三是对所有评查问题建立台账,进行甄别。我院第一季度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分析暨点评会,对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案件质量问题涉及的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对照评查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逐项认领问题,制定下步整改和提升办案质效具体措施,业务部门主管领导针对部门整体案件质量作点评和提意见,督察部门全程予以了监督。截至目前,未发现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线索。

2.法律监督存在形式主义。

16)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提升业务部门干警专业性、敏感性,以集体学习的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主要以上级院文件、法律适用等方面为切入点,同时,改变部门负责人领学的培训方式,由部门全体干警轮流领学,切实提高自身学习的主动性。通过深入学习《刑法》中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14个罪名以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规则》和司法渎职侦查办案规定;《社区矫正法》、《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省、市院领导讲话及各地市经验材料,业务部门干警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规范执法意识。二是成立一个指挥组和两个办案组,指挥组由经验丰富的主任、副主任担任,两个办案组实行“老带新”模式,由侦查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带领年富力强的新人,两个办案组轮流分配案件线索,审查卷宗后报指挥组开展案件讨论会,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侦办方向、证据固定等方面进行深入研判。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发现路径,挖掘内部线索资源,建立线索摸排台账,执检与刑检、民事检察各办案组对接,每两周与分包办案组进行沟通,排查案件线索。三是制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2024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察方案,主要以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社区矫正机构是否正常进行交付执行活动为巡察重点,对在矫人员脱、漏管情况进行巡回检察,深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渎职等案件线索。

17)突击凑数发放检察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业务部门学习《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文〔2023〕35号)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检察建议办理程序,切实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并建立检察建议专项联络员,由各部门专人负责检察建议工作的对接。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与区检察院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区政府与区检察院于2024年2月18日联合会签《关于建立管城回族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管政〔2024〕5号),明确要求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区政府各部门要支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调查核实工作。我院密切关注各业务部门检察建议文书制发情况,重点对采纳回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区政府反馈相关情况。三是为切实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我院于2024年3月21日,在院内网发布开展检察建议专项评查通知,重点评查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和制发质量。截至目前,我院共制发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制发前,已报我院综合业务部政研室备案审查。

18)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我院社区矫正检察组,部主任带领干警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省市院领导讲话及各地市经验材料,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规范执法意识。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实际应用效果,已自主设计危险驾驶执法监督模型。通过模型碰撞,排查出一起危险驾驶案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我院与交警四大队对案件进行核实。经调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因事故造成六级伤残,我院已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移送该案审查起诉。三是2023年,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我院发现脱管、漏管144起,按照上级要求,同类型问题提出1份检察建议,同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4份,回复率达100%。2024年,我院制定年度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工作计划,持续增强社区矫正监督质效。依法监督纠正看守所执行刑罚活动和监管执法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我院于5月份对荥阳市看守所开展现场巡回检察,实现看守所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为民服务意识树的不牢。

19)服务意识不强,推诿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院政治部和派驻纪检组按照我院《群众接待分类规范细则》对窗口部门进行督察,督察内容包括检查登记、接谈、处理等工作流程;检查接待用语规范;进行信访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截至目前,督察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二是第五检察部在控申大厅接待室,就《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开展知识培训,就信访的概念、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要特点、如何做好信访工作等系列问题展开系列培训。制定群众接待分类规范细则,实现接待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确保接待干警文明用语、礼貌答复。三是对周某故意损坏财物案件举报线索进行了核实,检务督察协同派驻纪检组出具了相关情况报告,院党组做出对该名干警提醒谈话的决定,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部门干警进行自查自纠,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0)便民服务措施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执行律师异地阅卷规定,律师在异地申请调阅我院案件,可以通过邮寄手续,由我院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卷宗推送到离律师最近距离的检察院,再由当地检察院将案件卷宗提供给律师。反之律师在我院需调阅异地案件,案管大厅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当地检察院联系,并下载案件卷宗和刻录光盘提供给律师。截至目前,我院共办理律师异地阅卷9件,其中,向本院申请阅卷3件,在本院领取卷宗6件。二是指定2名专人每日负责12309律师阅卷,加快办理流程,提高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律师通过12309检察网绑定案件21件,通过审核10件,其中2件已预约阅卷。三是截至目前,我院已接待225名律师并现场登记,凡是上述律师需要知晓程序性决定的,值班干警均在电话中告知结果,无需律师再到现场。

21)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第五检察部已通过每周例会的形式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就如何做好信访工作进行案例式教学。授课内容主要包括:信访的形式及信访工作的主要特点、如何树立信访工作的信心、如何换位思考准确把握信访人的真实诉求、如何用法、理、情多角度接待信访当事人、接待信访人的态度等。二是为减少信访群众诉累,我院研发的“智信”涉检矛盾化解平台现已上线运行,并在线上约访4人次。同时,加强该平台的优化升级,目前该平台加入农民工欠薪模块和护企模块。通过线上渠道快速响应农民工欠薪及企业经营难题,高效化解矛盾,强化了政企交流,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和企业权益,对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干警接访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建设有差距,队伍教育管理有欠缺。主要包括4个问题11项整改任务。

1.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22)存在列席人员参与党组会议研究事项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4月8日在党组会上由王晗检察长带领班子集体学习《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重点加强对分工负责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和党组扩大会议制度的学习。二是对列席党组会人员,严格遵守执行只具有发言权,不具备表决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5次,经核查确定议题、准备会议、沟通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和后续工作各个程序,我院党组会议事程序严格遵守执行列席人员只具备发言权,不具备表决权规定,未出现此类似问题。三是院党组明确要求,党组会讨论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汇报人先汇报,分管院领导补充说明,党组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的规定,确保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今年以来,党组会研究事项22项,经核查各个程序,均符合相关议事规定。

23)部分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立行立改,今年我院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重大人事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上会研究,检务督察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均参会监督。二是已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进行补充完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院工作实际将需要经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内容和程序进行适当调整,文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以新修订文件固化和提升我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我院“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制度,院办公室在收集每周上党组会研究事项时,未经审批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不予上会研究。

2.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24)党建工作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积极部署党建工作。对发现的党建工作问题开展讨论,具体研究了三点问题:党建工作缺乏特色亮点,结合“七件实事”,谋划特色党建活动,如“一支部一品牌”、“检耀先锋”等活动;党建工作思路没有具体抓手,没有深入支部交流,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工作抓的不紧,存在时松时紧现象,要以常态化学习为抓手,抓好工作模式,建设成为规范有序、执行力强、行动迅捷的战斗堡垒。针对以上问题,已制定相应计划。二是将党建工作列入我院“七件实事”并开展工作,制定了《开展“检耀先锋”党建检察业务融合主题活动的方案》,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一阵地”,创新开展观摩式考核,对支部特色亮点、品牌建设、阵地建设进行展示。三是结合党纪主题教育,在每周常态化学习中已加入了《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支部已认真开展学习。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院党建与业务融合,4月中旬,我院举办了2024年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暨党务干部能力培训会,会上对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务知识测试。指派我院第二检察部支部书记校元元参加全区党支部书记党纪学习教育示范培训班。

25)未将党内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进行有机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我院《关于扎实做好党员活动日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按照方案中的模板,结合工作开展特色党员活动日。为提升院党支部工作质量,加强党支部工作创新,就要根据不同支部特点创新性开展支部工作,以“围绕业务工作、突出支部特色、积极参与创建、打造支部品牌”为目标,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两阵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各支部开展特色党日活动共计9次。二是机关党委书记于4月份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党建工作观摩活动,到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对党建工作方法、支部建设、品牌创新、信息化平台等进行了学习。着力通过立标杆、树模范激励全院干警在检察各项工作中争创一流业绩。从政治能力、学习能力、担当作为、工作创新、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等各方面对党员和青年干部进行评比,并在办公名牌、工位和“党建园地”进行表彰展示,以激励干警工作热情。三是组织观摩式考核作为考核各支部如何深入开展党建和业务融合这项政治工作的切入点,让支部生活、工作不再流于文字材料,以充分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对各党支部党建特色亮点、品牌建设、阵地建设进行现场展示。各支部积极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目前各支部撰写检察业务与党建工作融合案例共计3篇,分别是《党建赋能刑事检察业务全面提升检察护企工作新质效》《新时代刑事侦监法律工作的创新实战与思考》《亲清有度 商鼎有为》。

26)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我院各支部进行了委员调整选举,目前各支部党员没有超过30人,不设立党小组,不涉及以后党小组会议记录的问题。4月中旬,我院举办了2024年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暨党务干部能力培训会,会上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分别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出要求。二是根据《中共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监督考核支部委员制度》要求,通知各支部在开展党课前通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派人列席,监督党课开展情况。上半年机关党委派出委员列席党课9次,对党课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整体党课开展情况较好。三是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在4月份已补讲1次2023年党课,讲课人为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书记张艺凡,题目是《筑牢思想根基强化使命担当》,机关党委邢宏伟书记列席监督。

27)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机关党委已重新核准党费,并每月进行党费公示。乔一闻、王格、要利娇和陈琳四名新同志党组织关系现已转入我院,其中,乔一闻和要利娇同志已担任支部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二是已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业务培训,会上机关党委书记邢宏伟为大家讲党课,鼓励各位党务工作者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在学思践悟中践行检察力量。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兰岚、专职党务干部张璐、机关纪委副书记李俊毅从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管材料报送及支部纪检委员职责等方面对党务基础工作进行培训,并分享实践工作经验,从而进一步明晰了各支部党建工作目标,也加强了各支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三是每年已按要求进行党费核算,并公示征求意见,在机关党委内网公开栏进行公开。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8)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4月15日在党组会上由王晗检察长带领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班子成员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让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二是强化民主生活会前置程序执行,规范方案制定、会议流程等要求,在提前报上级党组织和党组书记审核同意后及时召开。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成员充分听取了干警意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成效。三是院党组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每名班子成员都对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经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保证剖析材料符合民主生活会要求。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查找原因5条,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了11个问题,剖析原因17条,制定整改措施18项,6名同志对反馈指出的11个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伟、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副处长李剑波、管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到会进行了监督指导。

29)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支部委员调整时,已将院党组成员分别编入各支部,要求院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监督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并提出要求。在年初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中,我院机关党委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支部统筹安排,全体党员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12条具体要求,对照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具体目标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对各支部提出要求,要求院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之前未通知到党组成员参加的问题,各支部积极整改,召开支部会议,确定由组织委员今后专人负责通知党组成员参加。三是机关党委已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前通知党组成员参加,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并且要求机关党委和派驻纪检组派人列席。

30)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有关要求,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出具体要求,并且要求机关党委和派驻纪检组派人列席。二是机关党委严格规定了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自我剖析内容,发现问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讨论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前,要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会上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思、审视思想、工作存在的不足,如实汇报思想。并更全面地了解下级思想状况,积极发表意见,增强同志间思想交流,加强广大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活力,会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三是机关党委规范会议记录,要求支部会议记录中要体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特别是党组成员的发言。党支部要对组织生活会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发言情况如实记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支部评优评先考核依据。

4.队伍教育管理方面还存在短板。

31)对干警政治教育规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本院政治轮训方案。政治轮训以检察人员全覆盖的普遍教育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优秀年轻干部、新入职检察干警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教育、常态化专题教育、重要重大会议精神教育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以及组织部门和政法部门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以及中检网院和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的各项专题网络专题培训,举办管检大讲堂,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和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通过讲党课、作政策形势报告、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宣讲和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已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开展的业务培训235人次。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及省院举办的业务培训讲座3期220人次,选派 15人参加国家、省检察官学院各项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在参训人员范围上把握向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以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为培训主体原则,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参训原则,以点带面,促进干警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向支部下发通知,要求群众书记员参加常态化学习。机关党委向各支部下发通知,要求在常态化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邀请普通群众以及临聘人员参与学习和研讨交流,加强常态化学习管理,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坚持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领会重大精神,认同党的创新理论,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政治立场。同时进一步强化思想交流,将学思用相结合,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截至目前,政治理论学习全员覆盖已先后围绕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廉政教育文件及典型案例开展5期11篇材料的学习,各支部党员、群众和临聘人员均按照最新要求参与学习。四是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共计157人次。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开展培训。按照省市院安排,按班次、时间、内容等要求,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政治理论培训1期112人次,河南干部管理网络学院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纪律教育、创新高地等十大专题学习培训33人次。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引导干警统一重大思想观点,理解重大制度安排,干警思想自觉和思想认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例教学专题业务培训12人次,定期督查通报学习进度,确保学员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通过积极主动参加专题业务培训,干警专业知识进一步丰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32)干部培养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本院人才库建设工作方案。依据方案要求,开展人才库成员的推荐和选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经过个人自愿申报、部门推荐、党组研究,确定我院首批25名优秀人才入库,各条线人才包括综合工作以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领域。我院建立人才库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统筹使用,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才库成员参与本院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如承办上级和本院领导交办、督办的重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竞赛,撰写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完成最高检以及省市院政策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课题等,强化人才锻炼培育,不断锤炼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新进人员轮岗交流。3月29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了新进人员轮岗锻炼交流座谈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长城参加座谈并讲话,新进人员及业务导师等20余人参会交流。座谈会上,新入职干警结合四个月来在各部门的轮岗经历讲心得、谈体会、聊感悟,对前期工作做了全面梳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思考谋划,展现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青春活力。10余名导师逐一对学员轮岗表现进行点评,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为新进人员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三是3月中旬开展中层干部选任和双向选择。3月中旬,我院开展了中层干部选任和全员双向选择活动。活动前,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党组会充分酝酿研究,确保职位、条件等内容设置科学合理,活动中,34名干警参与中层干部选任,经过岗位申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研究等程序,产生中层正职9名,中层副职19名,其余干警全部参加双向选择。在双选活动中,我们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量,重新对部门人员定编,双选过程中统筹考虑个人意愿、工作需要、专业特长等因素,力争实现人、岗、责相适应,促进人力资源科学合理配置。通过中层干部选任,一批年轻有思想、有能力、有拼劲的干警走上中层岗位,通过大力选拔愿作为、勇担当、有实绩的干部,在全院逐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为干警搭建平台,推动了干警锻炼和快速成长。

(四)巡察发现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整改任务。

33)三定方案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不符合三定方案的部门设置。3月中旬,我院制定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19年内设机构方案要求,重新设置内设机构,取消了不符合改革方案要求的科室和机构。二是针对巡察提出的违规设立机构问题,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人事任免问题,对于违规设立的机构中层任职进行调整,三是开展中层干部选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党组会充分酝酿研究,确保职位、条件等内容设置科学合理,活动中,34名干警参与中层干部选任,经过岗位申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研究等程序,产生中层正职9名,中层副职19名。

34)办案存在安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办案部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时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讯问手续,及时填写相关表格,全面掌握被讯问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体情况,并认真记录,规范讯问流程,落实讯问制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落实案件办理制度,掌握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保密意识,严禁不具备检察官身份人员参与案件办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禁止人员混乱使用,违规交叉履职,做到程序合法。三是设置对非羁押诉讼嫌疑人的专门讯问场所,所有此类案件均在指定场所集中办理,严禁进入院办公区域,坚决杜绝在办公区域开展讯问工作,把安全隐患前置,安全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营造良好的办公秩序。

35)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要求涉及问题的经办部门提供相关活动资料,并以此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完善各项财务手续。二是院办公室联系各部门负责人逐一确立并固定财务对接人,对各部门财务对接人开展制度讲解及培训,组织各财务对接人统一进行财务报销流程制度进行现场讲解和答疑,及时解答财务对接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在财务对接人提供报销单据时,财务部门会就具体问题对财务对接人进行单独讲解,杜绝管理不规范问题。三是我院已梳理供货商清单,凡新供货商,均进行政府采购询价,附资质相关证明,对新供货商进行考察,完善合同等手续,每日早六点核对清单、小票、实物,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出入库。我院于2024年初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审计报告正在出具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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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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