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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乡镇中小学校开展“新春第一课 送法进农村”法制教育活动
】编辑: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管理员  来源: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02-25 06:43:09  浏览 人次

    

为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按照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新春第一课送法进农村”活动的要求,我院组织“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宣讲团”,趁我市中小学校春季开学之际,于2014年2月21日、2月24日先后走进龙湖镇实验小学、观音寺镇第一初中开展了法制专题讲座。

针对多数未成年人犯罪系家庭教育缺失的状况,我院将接受法制教育的对象扩大至中小学生的父母或临时监护人,由学生、家长及教师三方共同听取讲座;基于小学生与初中生的不同法制需求和接受程度,分别将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主题确定为“学会自我保护、远离不法侵害”,对初中生的法制教育主题确定为“知法、守法,远离犯罪”。法制讲座采用了多媒体形式,主讲人马红磊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引用生动的案例故事、图片,分别从如何预防犯罪、如何保护自身权益、遇到侵害如何处理等角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收听讲座的学生、家长和教师更直观的感受到了学生们可能面临的各种危险,及接受法制教育、掌握法律常识的重要性,同时也督促家长和教师在今后要更加注重履行对青少年的家庭监管和教育监管职责。两场法制讲座共接受教育一千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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